父母是臺灣移民,生長於美國加州,畢業於哈佛大學的美國NBA職籃聯盟紐約尼克隊第一位華裔球員林書豪,近來由於球場上表現優異,受到國內外媒體大幅報導,當然臺灣主流媒體與投書版面又不忘清一色地為林書豪冠上「臺灣之光」稱號大肆吹捧讚美一番。對這種流於一表三千里的臺灣之光媒體造神運動,筆者認為這種自我感覺良好的現象實有檢討必要。
講白了,在美國出生和成長的林書豪,除了精子與卵子是「MIT」外,根據美國國籍法的出生地原則,他連中文也說不了幾句,思想與行為都已是不折不扣的土生土長美國人。
臺灣的中華籃協與對岸的中國籃協都曾邀請林書豪代表我國國家代表隊或對岸代表隊參加國際籃壇比賽,但都被林書豪婉拒。林書豪只想作個單純的職業籃球選手,不願沾惹政治上的國族主義其意甚明,臺灣媒體一廂情願硬為他冠上「臺灣之光」稱號,對他來說豈止是不虞之譽而已,恐怕更屬不可承受之重。
簡單地講,林書豪能在以白人與黑人球員居絕大多數的NBA出人頭地原因無他,就是他持續不懈的努力,並等待機會降臨,對進入職業球壇初期的挫折樂觀以對,同時仍不忘記持續在技巧、體能和重量上加強訓練,因為唯有「準備好了」,機會來時才能真正掌握。這種精神範例在臺灣所在多有,不也可以在吳寶春、阿基師、日前剛病逝的著名棒球教練曾紀恩身上看到嗎?
臺灣由於特殊、孤立的國際政治處境,加以政治與經濟上長期依賴美國庇蔭馬首是瞻,社會菁英階層大多留學美國,是以大眾文化與流行時尚價值觀亦深受美國與日本影響,職業運動亦不例外。臺灣政壇與社會主流價值更充斥著唯恐被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遺忘的焦慮感,所以只要有點名氣的人、事、物能與臺灣扯上關係,都要想盡辦法攀親帶故沾點光,以示與有榮焉。
再者資本主義重商風氣影響下的美國社會,運動早已朝企業化與多角化經營轉型,球隊或球員早已不以球賽門票為主要收入來源,而是和報導運動賽事有關的媒體、運動器材與代言之偶像商品等週邊行業構成利益共同體,多年前媒體大肆報導對岸國家代表隊長人姚明加入NBA職籃,除了姚明本人優秀外,NBA職籃的運動產業體系生態食物鏈,想藉由在華人世界創造運動偶像,開闢運動週邊產業市場利基不無關連。
不論是林書豪或王建民,作為一位運動員,在球場上表現傑出是樁好事,但做為一位職業運動選手,身處NBA,林書豪的職業籃球選手生涯來日方長,大家保持適度關切他們在運動場上的表現即可,造神運動熱潮真的可以免了。
2012-03-02更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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